
联系方式
地址:山东省邹平县经济开发区魏纺路一号
电话:0543-4161171
传真:0543-4161188
邮箱:
0543-4161066

越南海关总局顷函示各省市海关相关办理自国外进口至越南至废料,目前可进口之废料清单于2014年12月19日第73/2014/QD-TTg号决定。废料进口之组织、天然人须满脚以下前提:具有合适环保之废料仓库(场);按照环保法第76条第2项之,具有满脚手艺标準之废料再生、再操纵、此中提出必需满脚下列3种前提:第二: 具有国度手艺标準,第一: 进口之废料须属于可进口至清单中。